鴻鵠之誌

Wednesday, July 12, 2006

致肥局長:小我與集體記憶

肥局長:
你在"大我與文物保護"一文,對喬家大院的主角,喬致庸經商為使天下人同富的大我精神,深為所動,並嘆"如果有那麽一個境界去追求的話,那麽我們都活得很高貴",並謂"今時今日,這種人庶幾矣"。肥局長,具有大我情操的人古往今來中外皆少,何必嗟嘆?文物保護若靠大我,就停留在你的高貴理想境界--坐以待拆,香港的文物保護停留在這樣的困局,就因為民政事務局的大腦有這樣的思維。
香港尺金寸土並非文物建築的保護的困難所在,問題在於香港沒有完整的文化政策,究竟我們要保存一個怎麽樣的集體記憶給我們的後代?看完你的大我與文物保護後,知道你對龍圃事件會心痛,不過,政府對保護文化建築的責任不是心痛,而是制定長遠的文化及持續發展的政策。龍圃雖屬私人物業,是富人的大宅,就如局長所言,政府不能強硬地列之為保護建築,但局長在文中一連串的反問,究竟想引導市民去思考問題,抑或混淆問題:
"這些要不惜代價保護的文物古蹟,與市民是否息息相關?"
"市民對這些文物建築,有過集體回憶嗎?這些文物建築,是否承載過我們的歷史?......這些文物建築,只是富有人家的私人大宅,與香港人一般的生活,有沒有關係?"
"我們在文物建築的保護,應該在其藝術價值,歷史價值,還是社會價值?"
肥局長既有大我之志,該曉香港的集體記憶屬於整體,理應不會將富人或小民的記憶割裂:富人的大宅是香港的集體記憶,小民光顧的大牌檔也是香港的集體記憶!小民沒有住過富人大宅,只是旺角卡門,保存有歷史價值的富人大宅與我息息相關,因為保存集體記憶小我有責。從肥局長的貪富二分的思維出發,我突然茅塞頓開,終於明白大牌檔逐漸消失在這個城市,因為這個記憶與富有的發展商沒有相關。那麽肥局長,如果香港人患了憎人富貴嫌人窮的病,我們還有集體記憶嗎?
歐洲的堡壘多屬於貴族或教區,無論政府或小民們竭力保護這些建築,因為這些是他們的文化:包含着藝術、歷史、社會價值。誠如台北的龍大姐所言:"越先進的国家,越有能力保護自己的傳统,對自己越有信心。越落後的國家,傳统的流失與支離破碎就越厲害,對自己的定位與前景越是手足無措,進退失據。"
肥局長,文物保護非你所言是一種理想,而是責任;"這種境界,在對文物歷史有深層次的認同與傾心的情況才能達致"究竟這是你的自省,抑或你在慨嘆香港人的不足?
謹祝身形與大我之志同步成長。

旺角卡門 頓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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